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

OBU

OBU 這名詞之前因為Da 所以接觸


去上了專業的課程後 更加讓我確定了一些事情


節錄一些上課的重點及心得 給我自己參考


境外控股公司(offshore banking unit company)


一般而言是指設立於國外境外的國家但是並不在境內營運的公司


這對國內、外投資起了非常大的節稅、集資、借款及轉帳押匯,增加很多的靈活度,


OBU常見之用途如下:


一、節稅(光光這點,就有32個OBU國家可以選擇,並且操作運用)


每個各有巧妙不同,這點要注意,不要聽信銀行或顧問公司的意見及建議




二、三角貿易押匯(可以讓資金調度更容易)


LC/DA/DP/TT(先T-CWO 後T-OA)




三、租稅、配額優惠(利用國與國之間的貨物配額優惠條款,進行巧妙的調度)


四、資金保密(沒有股東名冊可查,更不會被檢警調單位任意調用)


五、投資保障(利用國與國之間保障在地的投資及金錢)


六、借款(可以有效避免營業稅、印花稅、營所稅的層層剝削)


七、資產轉移(將國內資產轉出國外、或由國外轉回掌控國內資產)


八、集資(轉上市上櫃的捷徑)


九、洗錢(這個扁嫂用很兇,不用累述)


十、資金股權的操作(這點很特殊,當配合不記名股票的流動,


可以輕易避免公司被惡意併購,或是故意要讓公司淘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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