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BU
OBU 這名詞之前因為Da 所以接觸
去上了專業的課程後 更加讓我確定了一些事情
節錄一些上課的重點及心得 給我自己參考
境外控股公司(offshore banking unit company)
一般而言是指設立於國外境外的國家但是並不在境內營運的公司
這對國內、外投資起了非常大的節稅、集資、借款及轉帳押匯,增加很多的靈活度,
OBU常見之用途如下:
一、節稅(光光這點,就有32個OBU國家可以選擇,並且操作運用)
每個各有巧妙不同,這點要注意,不要聽信銀行或顧問公司的意見及建議
二、三角貿易押匯(可以讓資金調度更容易)
LC/DA/DP/TT(先T-CWO 後T-OA)
三、租稅、配額優惠(利用國與國之間的貨物配額優惠條款,進行巧妙的調度)
四、資金保密(沒有股東名冊可查,更不會被檢警調單位任意調用)
五、投資保障(利用國與國之間保障在地的投資及金錢)
六、借款(可以有效避免營業稅、印花稅、營所稅的層層剝削)
七、資產轉移(將國內資產轉出國外、或由國外轉回掌控國內資產)
八、集資(轉上市上櫃的捷徑)
九、洗錢(這個扁嫂用很兇,不用累述)
十、資金股權的操作(這點很特殊,當配合不記名股票的流動,
可以輕易避免公司被惡意併購,或是故意要讓公司淘空)
0 個意見:
張貼留言
訂閱 張貼留言 [Atom]
<< 首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