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全失蹤手冊
完全失蹤手冊
日本人真的很有趣,這兩天 又讀了一本小書
完全失蹤手冊
裡面有趣的地方我節錄出來
首先『失蹤』不等於『逃避』
『失蹤』是為了找回自己
醫院30%可以順利申請精神衰弱,並向公司申請留職停薪
失蹤前需要準備的行李:
換洗衣服、現金、盥洗用具、駕照、健保卡、
封箱膠帶(黏紙箱用)、地圖(掩飾用)、睡袋(睡路邊、公園用)
失蹤聲明書:
一定要撰寫失蹤原因
1.自願性,不然會有報警追蹤的問題發生
2.強調會回來(但不要寫時間,保留彈性)
3.名字一定要親簽
千萬不要寫『請不要找我』之類的廢話
千萬要注意:
1.不要留下手機及電話簿(含電腦)
2.利用任何人也不知道的人脈網絡
3.不要用家裡電話打去你要去的地方
4.電話帳單明細,失蹤前後都不要使用手機及電話
5.刷卡紀錄,最好於失蹤時絕不使用金融卡,避免追蹤
6.不要告訴別人你的失蹤計畫
7.毀滅任何可能留下的資料及證據
8.往人多的地方去
9.不要因為忍耐不住寂寞而跟任何人聯繫
10.必須決定要失蹤的時間是多久
可怕的後遺症:
失蹤是一件美好而且快樂的事情,所以意志要堅定該回家就要回家,
不然,很容易錯失回家的時機而再也不回家了
0 個意見:
張貼留言
訂閱 張貼留言 [Atom]
<< 首頁